质检总局:近三成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新闻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日期:2006-10-30 14:25:00
新闻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日期:2006-10-30 14:25:00
质检总局29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近三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仅为73.8%。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四川7个省、市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而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65.7%。
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最高车速超标,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脚蹬间隙不合格,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等。
生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有:台州市亚星车业有限公司、上海靓丽电瓶车有限公司、天津市好德电动车厂、天津市名人车业有限公司、无锡美灵电动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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