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官员:自行车被盗高发有四个方面原因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未知 日期:fb2007-3-1 16:59:00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未知 日期:fb2007-3-1 16:59:00
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28日举行的公安部发布会上介绍称,自行车被盗案件高发的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不少地方对自行车被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安全管理不严,近年来多数地方对自行车不再发牌发证,加之相应的管理措施没有跟上,自行车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三是治安防范薄弱,有的地方缺少自行车存放的地方,有的被挪用,加之缺乏看护力量,违法犯罪分子盗车比较容易。
四是打击整治不力,一些地方没有形成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合力,缺乏专门的研究和专项治理,加之群众报案少、报案难,日常的整治打击效果不明显。此外,一些群众图便宜买赃车,也助长了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
据抽样调查,近几年来,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是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马维亚说,自行车的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群众是“讲到烦,听着忧,想着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秩序,到了非下决心认真解决的地步。
马维亚强调,开展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六个部门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采取的重要举措。所以,为什么开展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简单地用四句话来概括:第一,人民群众有反映;第二,党和政府有要求;第三,社会治安有需要;第四,综合整治有条件。现在已经到了下大决心,有条件集中整治的时候了。
· 交管部门:轻便摩托车上路也要办手续[10月11日]
· 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标准讨...[10月12日]
· 交警部门严查违规电动车[10月18日]
· 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由省级政府决定[10月19日]
· 三分之一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11月21日]
· 国务院正制定道交法配套法规答复电动自...[12月14日]
· 电动自行车投诉明显增多[1月12日]
· 胡国振委员:制定相关法规 治理电动自...[1月29日]
· 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标准讨...[10月12日]
· 交警部门严查违规电动车[10月18日]
· 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由省级政府决定[10月19日]
· 三分之一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11月21日]
· 国务院正制定道交法配套法规答复电动自...[12月14日]
· 电动自行车投诉明显增多[1月12日]
· 胡国振委员:制定相关法规 治理电动自...[1月29日]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