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
新闻来源:孝感晚报 作者:文军 李丽 日期:fb2007-4-19 10:26:00
新闻来源:孝感晚报 作者:文军 李丽 日期:fb2007-4-19 10:26:00
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
昨日,孝感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传出消息,该分局将联合质检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杜绝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场上销售。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对象是销售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为:设计时速每小时不超过20千米;整个车的重量不超过40公斤;轮胎宽度不超过54毫米;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240瓦;蓄电池标准称电压不超过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低于7千米。若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项技术要求,则认定为“问题”电动自行车。
目前,孝感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已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了摸底,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从今日起,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对涉嫌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分批次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昨日,孝感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传出消息,该分局将联合质检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杜绝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市场上销售。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对象是销售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为:设计时速每小时不超过20千米;整个车的重量不超过40公斤;轮胎宽度不超过54毫米;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240瓦;蓄电池标准称电压不超过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低于7千米。若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项技术要求,则认定为“问题”电动自行车。
目前,孝感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已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了摸底,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从今日起,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对涉嫌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分批次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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