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挂“卡西欧”商标
新闻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作者:宋宁华 日期:fb2007-4-23 8:46:00
新闻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作者:宋宁华 日期:fb2007-4-23 8:46:00
傍名牌,甚至和名牌“抢”商标,如此行为怎能瞒天过海。昨天,市一中院判决一起此类典型案件,因被认定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两企业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人民币20万元。
“李鬼”公然卖车
卡西欧是日本知名的老品牌,拥有这一品牌的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成立于1957年,早在1982年就陆续在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了CASIO、卡西欧等商标。可盛名之下,“李鬼”也开始作祟。
卡西欧株式会社调查发现,近年来,浙江义乌、温州等地的市面上出现了以“卡西欧”为商标的电动自行车。
为此,公司人员特地购买了一辆,发现其生产商是上海博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商是上海绿奔贸易有限公司。卡西欧株式会社要求两家公司停止侵权,共同赔偿人民币50万元。
为此,公司人员特地购买了一辆,发现其生产商是上海博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商是上海绿奔贸易有限公司。卡西欧株式会社要求两家公司停止侵权,共同赔偿人民币50万元。
辩称“只是样车”
博海公司辩称,自己也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卡西欧”商标,因卡西欧株式会社提出异议,现正在异议程序中,故自己未侵权。此外,生产的只是几辆样车,未正式投产。
绿奔公司也辩称,涉案电动自行车是博海公司要求其变卖的几辆样车。自己曾要求博海公司提供生产许可证、公章、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通知书,已尽到注意义务。
共同赔偿20万
法庭查明,卡西欧株式会社的“CASIO”商标于2004年12月21日获得了12类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自行车”等。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为类似商品。博海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上使用的“卡西欧”“KAXIOU”商标与“CA-SIO”商标相似,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其与“CASIO”有特定的联系,侵犯了卡西欧株式会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博海公司利用原告商标声誉的主观意图较为明显,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绿奔公司明知博海公司的上述行为仍然销售,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两公司停止侵权,由博海公司赔偿人民币15万元、绿奔公司赔偿人民币5万元。
· 电动车续行里程为何下降 [4月14日]
· 小提醒:骑电动自行车充电有讲究 [4月14日]
· 防止自行车被盗有新招 [4月14日]
· 谨防购买二手电动车电池[4月14日]
· 电动车实际重量与“出生证”不符[4月16日]
· 商家送的电动车与所看样品不符[4月17日]
· 提高消费意识 时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月17日]
· 买新自行车 店方称发票要收20元钱 [4月19日]
· 小提醒:骑电动自行车充电有讲究 [4月14日]
· 防止自行车被盗有新招 [4月14日]
· 谨防购买二手电动车电池[4月14日]
· 电动车实际重量与“出生证”不符[4月16日]
· 商家送的电动车与所看样品不符[4月17日]
· 提高消费意识 时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月17日]
· 买新自行车 店方称发票要收20元钱 [4月19日]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