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三包”得负责到底
新闻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龙艳萍 日期:fb2007-9-20 9:57:00
新闻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龙艳萍 日期:fb2007-9-20 9:57:00
太原市消协发布第8号消费警示,再次明确对电池三包的规定。整组更换:三包有效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 重新配组:达到额定容量的电池,三包有效期仍从购买之日起计算太原市关于电动车三包的地方性法规已出台一年有余,但关于电动车电池的三包问题,消协、行业协会、经销商却出现了不同的解读,消费者维权频频遭遇瓶颈。为此,19日,太原市消协发布第8号消费警示,再次明确对电池三包的规定。
去年6月,市民胡女士购买了某品牌的电动车。今年4月,电动车电池无法充电,与销售商联系后,店方为胡女士更换了一块新电池。8月,新电池再次出现问题时,销售商表示,电动车电池不续保,因电动车已超出了一年的保修期,所以不能免费更换、维修电池。
去年6月,市民胡女士购买了某品牌的电动车。今年4月,电动车电池无法充电,与销售商联系后,店方为胡女士更换了一块新电池。8月,新电池再次出现问题时,销售商表示,电动车电池不续保,因电动车已超出了一年的保修期,所以不能免费更换、维修电池。
胡女士咨询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后,得到的答复依然是电池不能续保。但求助于省、市消协时,对方却告知电池更换后,三包期应重新计算。
记者就此与市消协、电动车行业协会取得了联系。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胡女士更换后的电池应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包期。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则认为,胡女士电动车电池的三包期应按购车之日算起。
那么,这一法规在市场上的执行情况如何呢?
记者就此与市消协、电动车行业协会取得了联系。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胡女士更换后的电池应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包期。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则认为,胡女士电动车电池的三包期应按购车之日算起。
那么,这一法规在市场上的执行情况如何呢?
记者在省城朝阳街等处采访了十多个品牌的电动车经销店,仅有一家经销商表示,三包期内,电池出现故障更换后,可以续保。绝大部分经销者称,更换的电池三包期不能续保,还有商家甚至对此毫不知情。
19日,记者从12365质量投诉举报中心,以及省、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投诉日益增加,矛盾也主要集中在电池上。消协工作人员强调,电池的更换分两种情况:整组更换和重新配组。整组更换后的电池,其三包有效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重新配组后的电池,达到额定容量的,三包有效期仍从购买之日起计算。
19日,记者从12365质量投诉举报中心,以及省、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投诉日益增加,矛盾也主要集中在电池上。消协工作人员强调,电池的更换分两种情况:整组更换和重新配组。整组更换后的电池,其三包有效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重新配组后的电池,达到额定容量的,三包有效期仍从购买之日起计算。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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