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国际资讯创办
中国太阳能网  内蒙企业网  中国摄影信息网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国际会展信息网  中国暖通网  中国灯饰信息网  中国泵阀商贸网  物流信息网  中国猎头信息网  大美集团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专家在线 | 企管营销 | 政策法规 | 发布贸易商机 | 发布产品   | 创建企业网站 | 刊登网络广告 | 马上登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最终页
新能源汽车准入办法出台 设定15道准生门槛
新闻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日期:fb2007-10-26 14:12:00  

在征求意见结束7个月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昨天,发改委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将新能源车纳入发改委准生管理,今后,企业生产新能源车都必须取得发改委的许可。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发改委规定,新能源生产企业必须提交申请,核准后方可生产。发改委总共设定15道准生门槛,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是,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发改委表示,经过考核没有过关的企业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生产新能源车。11月1日这一规则将正式生效。

根据规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技术阶段。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也只能在批准的区域、期限和条件下销售、使用;成熟期产品则与常规汽车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也与常规车辆相同。

汽车行业资深专家贾新光表示,目前自主企业还没有成熟的新能源车,因此总体来说,门槛过高不利于新能源车的研发。新能源车的前期投入很大,风险高,需要有资金或税收的鼓励。他表示,新能源车发展的当务之急还是建立统一标准。

此前,新能源汽车一直处于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状态。多家研发新能源车的企业一直呼吁建立标准,以便尽快上市销售。但目前除混合动力外,其他标准还是空白。

科技部“863”电动汽车总体组组长欧阳明高曾表示,今后电动汽车的三种车型发展方向分别是:燃料电池车主要在公共交通领域;混合动力车在商用车和家用轿车领域占主体;纯电池车可用于大宗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微型轿车和轿车。



Google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关于本网 | 网站建设 | 虚拟主机 | 友情链接 | 广告报价 | 客户反馈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投诉 | 联系我们
业务热线:北京 010-58677951(总机)上海 021-54132655 南京 025-85012882 济南 0531-88554042 杭州 0571-86803692 武汉 027-59402375
沈阳 024-25609690 中山 0760-3681778 西安 029-86289010 成都 028-68206957 呼和浩特 0471-3380013/37
客服 0471-3380033 传真0471-3380048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501005000043 蒙ICP备号 05001591
Copyright © 大美国际资讯 2000-2008
技术支持:北京盛世大美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