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自行车防盗新措施:旧车补办“身份证”
新闻来源:新京报 作者: 日期:fb2007-11-9 13:55:00
新闻来源:新京报 作者: 日期:fb2007-11-9 13:55:00
从今年12月1日起,全国新生产上市的每辆自行车都将拥有一个“身份证号”。这组编码和汽车发动机号码一样,是具有唯一性的全国统一编码。据了解,每辆新自行车的编码采用的是15位全数字代码结构,共由4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
今后,北京旧自行车也将采取编码管理制度,车主可到指定部门,为自己的旧车刻制编码,补办“出生证”。11月3日,北京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小组办公室透露了这一消息。
自12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的自行车,都将拥有独一无二的“出生编码”,车身将刻下分别代表生产厂家、出生信息的15位数字。北京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除新自行车之外,二手自行车、自用旧自行车也将同时普及编码制。
据介绍,现“北京市自行车编码实施规则”已最终敲定。12月1日起,自行车出厂上市前,15位数字须刻至自行车车架前管的下边缘。15位数字“身高”应大于4mm,且不被商标等其他标志遮挡。自行车编码制度属于强制性标准,12月起,生产、销售企业,均不得出产、销售未编码自行车。
据悉,公安部等国家部委,目前正在制定旧自行车管理措施,措施颁布后,将指定部门负责旧车打码。车主可到指定部门,为自己的旧自行车编码,并留存车主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二手自行车商店在销旧自行车,也将统一编码,旧自行车出售时,商家负责留存车辆编码和车主信息。与新自行车相同,该两个渠道的信息,都将录入“自行车编码管理数据库”。
· 安徽省电力车、燃助车11月1日起上牌...[11月1日]
·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即将出...[11月1日]
· 合肥市电动车助力车今起上牌 [11月1日]
· 电动车超速要罚50元 市区电动车总量...[11月1日]
· 厦门鼓浪屿:12月起禁行自行车、电瓶...[11月2日]
· 北京旧自行车将可补办“出生证” [11月5日]
· 龙泉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11月6日]
· 三门:电动车登记后亦可投保 最高赔付...[11月8日]
·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即将出...[11月1日]
· 合肥市电动车助力车今起上牌 [11月1日]
· 电动车超速要罚50元 市区电动车总量...[11月1日]
· 厦门鼓浪屿:12月起禁行自行车、电瓶...[11月2日]
· 北京旧自行车将可补办“出生证” [11月5日]
· 龙泉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11月6日]
· 三门:电动车登记后亦可投保 最高赔付...[11月8日]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