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国际资讯创办
中国太阳能网  内蒙企业网  中国摄影信息网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国际会展信息网  中国暖通网  中国灯饰信息网  中国泵阀商贸网  物流信息网  中国猎头信息网  大美集团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专家在线 | 企管营销 | 政策法规 | 发布贸易商机 | 发布产品   | 创建企业网站 | 刊登网络广告 | 马上登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最终页
柳州交警部门呼吁:市民不要购买超标电动车
新闻来源:中新柳州网 作者:  日期:2008-4-23 14:48:20  

 
据4月16日《柳州新闻网》记者报道,前段时间,为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柳州交警部门出台了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具体措施,并呼吁市民不要购买超标电动车。尽管在媒体上这样劝告已经无数次,但购买超标电动车的市民仍然络绎不绝,不少市民认为,只要交警不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就可以照骑不误,然而,驾驶超标电动车是否违法?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该如何认定责任?这些隐藏在超标电动车背后的法律风险往往被市民所忽视。

据悉,主要的法律风险有二个:一是违法驾驶风险,二是交通肇事追责风险。

为此,柳州交警提醒市民,超标电动车不但给路面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对自身和他人安全带来了隐患。而且违规上路违反交通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同样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交通肇事罪主体可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至7年有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等4种刑罚。所以,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千万别买那些超标车。



Google
 
中国电动车信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大美行业采编中心XXX站” 的所有作品,及结尾处有作者署名及联系方式的文章 ,其版权均属于中国电动车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未明令禁止转载的网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共享和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为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5.对本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本网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或产品),不提供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特定目的做的商务暗示担保)。中国电动车信息网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471-3380037
邮箱:damei361@163.com
传真:0471-3380038
关于本网 | 网站建设 | 虚拟主机 | 友情链接 | 广告报价 | 客户反馈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投诉 | 联系我们
业务热线:北京 010-58677951(总机)上海 021-54132655 南京 025-85012882 济南 0531-88554042 杭州 0571-86803692 武汉 027-59402375
沈阳 024-25609690 中山 0760-3681778 西安 029-86289010 成都 028-68206957 呼和浩特 0471-3380013/37
客服 0471-3380033 传真0471-3380048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501005000043 蒙ICP备号 05001591
Copyright © 大美国际资讯 2000-2008
技术支持:北京盛世大美科技有限公司